| 基金将用于及时解决特困群体生活所急需费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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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昨天从高明法院获悉,针对涉案特困群众执行难问题,该院已经向区财政申请“执行救助基金”,以及时解决特困群体生活所急需费用,待案件执行到位时,扣取执行款返还基金。
2006年11月22日,利某的儿子谭某在荷城因琐事与罗某清等5人发生争执,后在打斗中死亡。5名案犯其后被判刑,法院同时判决5人连带赔偿谭某家属31万多元。2007年11月27日,该案由佛山中院移送高明法院执行。 高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,发现5名案犯都是20多岁,仅两人有存款共2200元。法官于是多次向5人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其家庭情况,做案犯家属的思想工作,但都没有进展,执行工作陷入困局。 今年3月24日,谭某54岁的母亲利某了解到赔偿执行没有进展后,在法院执行局楼下一间厕所内喝下农药,所幸经医院紧急抢救脱离生命危险。 “谢谢!是你们的关怀将我妈妈抢救回来;同时也希望法院尽力为我们追讨回哥哥的赔偿费用,让我们得到一点慰藉”。昨日,接到20岁女孩阿海的感谢信,高明法院何院长表示,“那是一阵阵心酸”!他告诉记者,5案犯无执行财产,法院未能帮到这个面临破碎的家庭,也感到心情沉重! 阿海在信中说,哥哥的离去,给妈妈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,家里所有积蓄已经耗尽,而事隔一年多了,哥哥的赔偿费用一直都没有着落,妈妈才一时想不开,希望大家能谅解一个农村妇女的无奈之举。在信的结尾,阿海还呼吁,“其实现在,政府丶社会团体应该多为弱势群体着想,在物质或精神上给予他们生活的希望”。她告诉记者,有类似他们遭遇的人有不少,这时他们最需要的是,那怕是一点点的慰藉! 何院长透露,目前,各级法院正在根据上级的部署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。高明法院针对涉案特困群众执行难问题,已经向区财政申请“执行救助基金”。 据了解,面对无法从执行中得到赔偿的特困申请人,通过设立救助基金及时解决特困群体生活所急需的费用问题。目的是在当事人未能从执行程序中得到有关赔偿款项前,以基金的形式按一定比例垫付生活费,解决一时之困,待案件执行到位时扣取执行款返还基金。法律上称这种方式为代位权制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