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佛山推广100万只节能灯,非佛山户籍家庭申购亦可享50%财政补贴 |
|
昨天我市发布《2008年佛山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》,并召开推广工作会议,介绍今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计划,首次明确“非佛山户籍家庭购买国家指定的节能灯亦可享受五折优惠”。
国家有关部门计划“十一五”期间通过财政补贴在全国推广1.5亿只高效照明产品,第一批计划在今年10月底前推广5千万只,其中广东省为300万只,佛山市为100万只。居民丶大宗用户购买国家指定产品分别可以享受国家财政50%丶30%的补贴。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家招投标,成为唯一一家承担广东省推广任务的企业。 该消息此前经本报披露后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昨天的会议对推广任务丶途径等做了详细解释。今年各区的任务初定为:禅城20万只,南海丶顺德各25万只,高明丶三水各15万只。 每户居民家庭限购30只国家补贴的节能灯具,购买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所在地居委会(村委会),程序是先接受居委会(村委会)的上门登记,或者自行到居委会(村委会)登记所需产品规格丶数量,并预交款,然后由居委会统一发放。针对佛山外来人口众多的特点,佛山照明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,非佛山户籍家庭也可以购买国家补贴产品,只需要居委会(村委会)证明在当地居住即可,“不是说一定要有佛山户口本”。此前佛山照明曾计划设立零售店接受居民购买,由于国家发改委对此存有保留意见,将不会广泛实施。 政府机关丶企事业单位,凡购买300支以上节能灯具的,将被视为大宗用户。大宗用户可直接联系佛山照明公司或其在佛山的6家代理服务机构。 市经贸局负责人表示,高效照明产品比普通白炽灯节电60%至80%,使用寿命长4至6倍。我市推广100万只,估计每年可节约2.86万吨标准煤。而居民也可节省不少电费,以一只11瓦节能灯为例,在6千小时的寿命期内,比具有相同效果的60瓦白炽灯少耗电294度,按佛山现时电价来算,可节约电费支出180多元。 市经贸局负责人也要求佛山照明公司,严格按照遵守与国家签订的推广协议。如用户有需要,要提供上门安装服务,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大宗用户不少于1年丶居民用户不少于2年。 我市2007年10月启动了“百万只”绿色照明工程,不过没有国家财政补贴。市经贸局负责人表示,该工程目前已在全社会推广超过40万只节能灯。该工程与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并行不悖,将继续进行。 |